合肥市包河区2020年选调中小学教师公告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发布时间:2020-03-31 09:19:42[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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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和市人社局核准,包河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师德优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选调的教师必须是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且近三学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特级教师、省教坛新星等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二)资质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全国模范教师;

  3.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4.全国优秀教师;

  5.省级特级教师;

  6.省教坛新星;

  7.地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

  8.地市级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9.地市级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获得者;

  10.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同时具备县区级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11.省级及以上课例课、融合课等一等奖;

  12.获博士学位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参加包河区公开选调,在聘用公示后放弃岗位;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

  二、岗位计划

  计划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120名,具体岗位见《合肥市包河区2020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参加选调人员于2020年4月10日- 4月30日网上报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报名表②有效身份证件③学历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④职称证书⑤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⑥选调资质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表彰文件等>⑦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在编证明材料、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七类材料均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按照顺序一项一页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请于4月30日23:00前发送至邮箱:bhjyzp@163.com。

  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该学科、专业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岗位计划数,方可进行选调;若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学科岗位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学科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0年5月4日上午9:00--12:00,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阶段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在线资格审查,并在包河区政府网站(http://www.baohe.gov.cn/)上公示。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携带报名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进入正式面试考核人选。

  (三)面试考核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考核采取面试形式。

  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答辩,时间15分钟,其中无生上课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时,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面试满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60分、答辩40分,合成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要求的比例,且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当日所有实际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按所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选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按无生上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

  2.初选人员名单在包河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由区人社局、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2.初选人员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妊娠未做完体检项目、医院未能出具体检合格报告的,保留岗位指标(须服从分配),待补检后根据医院正式结论决定是否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六)公示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包河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须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放弃,将报有关部门备案,纳入本人考试诚信记录。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定合同。

  四、聘用手续及有关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工作关系,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动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报考同一类型岗位的,如未明确具体工作单位,须服从分配。

  3.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

  4.选调的教师在原单位担任副校长及以上职务2年以上的,可以安排相应管理岗位,在配备学校领导班子时择优使用。

  五、其他

  (一)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0551-63357133;监督电话0551-63357823

  (三)查询网站:

  包河区政府网站(http://www.baohe.gov.cn/)
       附件1.  合肥市包河区2020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附件2.  合肥市包河区2020年选调教师报名表
       附件3.在编同意报考证明
      

          合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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