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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马鞍山当涂县面向县外选调在编在职教师32人公告
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充实部分学校师资力量,解决结构性缺员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县外学校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正公开、规范操作;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调计划
团结街小学7人,其中语文3人、数学2人、英语1人、体育1人;
振兴路小学9人,其中语文4人、数学3、英语1人、体育1人。
三、选调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学科以教师资格证注明的学科为准,未注明学科的以教师资格注册系统中注明的学科为准);
3.当涂县以外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且在入编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学年;
4.能出具工作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的同意报考证明(当地教育、人社和编制等部门盖章)。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6日(含)之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
6.符合申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如报考者有获得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省优秀教师或省特级教师荣誉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可直接调入,任选学校,不受本次选调岗位限制,年龄限制在50周岁以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到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3.近3年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不含试用期考核)。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由当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部门全程参与,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将通过当涂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tu.gov.cn/)陆续发布。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公告通过当涂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www.dangtu.gov.cn/)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由当涂县教育局、人社局和县委编办等部门共同负责,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6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当涂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东路)。
4.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
(1)报考人员须填写《资格审查表》(报名时填写),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开具服务期满3学年的证明。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当地教育、人社和编办等部门盖章)。
(3)资格审查:由当涂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指导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5.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具体事宜将通过网站另行公布。为确保选调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教育教学成绩)等方面的情况。主要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公正。
3.对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所致出现选调缺额的,按程序在同岗位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对在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当涂县教育局、人社局和县委编办等部门共同研究同意后,确定为录用对象,办理调入手续。职称岗位视学校岗位指标情况确定。
五、纪律与监督
整个选调过程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对有违反人事考试纪律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555-6748031(县教育局)
0555-6798771(县人社局)
0555-6732781(县委编办)
监督电话:0555-6748026(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当涂县教育局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当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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