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长丰县2015年部分学校选调教师108人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发布时间:2015-06-17 17:52:28[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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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流动管理的通知》(长编【20116)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需要,经县研究同意,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给予部分学校补充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自荐、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名额及岗位

中职学校选调2人,初中选调25人,小学选调81人。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三、选调范围、条件

1、我县在编在岗教师。

2、在我县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6学年以上(2009930日前在我县公办中小学工作的教师,以2006年工改表及人社部门核定的时间为准)

3、选调的中职及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选调的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人员年龄需在197511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合肥商务科技职业学校体育岗位限中职(高中)学段教师报名,幼教岗位限学前教育学段教师报名。初中教师限报初中岗位,小学教师限报小学岗位。鉴于吴山中学高中停办,高中学段教师可报初中学段岗位。报考人员所报学科岗位须是所学专业或本学年任教学科(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本学年任教学科以学校出具证明为准)。完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报考岗位情况须由所在学校出具学段任教的证明。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近六年学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或在教学视导中被通报批评、责令停课者;

(2)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师德师风被处理者;

(4)学校未签署同意报考意见者;

(5)设岗学校暂无报考人员职称岗位,而报考人员要求入选后须按自身现有职称兑现聘用者。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623日。报名地点:长丰县教育体育局五楼会议室。

2、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从长丰教育体育网自行下载并填写《长丰县2015年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持《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点自行选择所设岗位报名。《报名登记表》内容需经本单位审查确认,并由校长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加盖学校公章。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将在长丰教育体育网公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报考人数超过选调计划数的:选调岗位计划数1个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评价人员名单。选调岗位计划数2个及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评价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情况,一并选入。

(三)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综合评价。参加综合评价人员按以下项目组织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内交验原件及复印件(学校须加盖公章)。具体分值设置如下:

1、教龄:报考人员在满足规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增加1年教龄分值为0.5分。

2、担任班主任:报考人员200991日以来担任过一至二学年班主任分值为2分,担任过3学年及以上的分值为5分。

3、截止2015630日前在中心校所辖村级小学任职满2年及以上且现在岗在职的加3(含支教人员);往年到村小支教1年的加1;往年到村小支教2年及以上的加2;到县外支教的同到村小待遇加分。支教加分须是县教体局统一安排人员。

4、完成一课一优师、一师一优课网上晒课的(晒课时间在425日前),加2分。

5、论文在县级获奖的,一至三等奖分值分别为2分、1.5分、1;市级获奖的,一至三等奖分值分别为4分、3分、2;省级及以上获奖的,一至三等奖分值分别为5分、4分、3分。学科教学文章在刊物发表的(须是CNISSN刊号),学科核心期刊分值5分,学科一般期刊4分,综合性期刊3(论文及在刊物发表文章的,取其中一项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6、研究课题(须结题),课题负责人(或组长)县级分值4分,市级5分,省级及以上6;课题研究组其他成员分别按1分、2分、3分计算(研究课题取一项最高分,多课题不累计加分)

7、课堂教学比赛,县级一至三等奖的分值分别为4分、3分、2;市级一至三等奖的分值分别为7分、6分、5;省级及以上一至三等奖的分值分别为10分、9分、8(课堂教学比赛取一项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8、2010年以来(2010)高考综合评估、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及小学文化素质测试中获县一等奖的分值10分,二等奖的分值7分,三等奖的分值5(取其中一项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9、20132014年度考核:一次优秀分值2分,两次优秀分值3分。

10、荣获过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县级分值为5分,市级分值6分,省级及以上的分值7(取其中一项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确定入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综合评价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分学段按学科根据所设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综合评价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确定后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长丰教育体育网对外公示。

(五)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长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教师选调工作领导组,县政府分管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教体局、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编办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具体选调工作。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考试,提交综合评价材料,不按时参加及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及所在学校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如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3、报考人员报考基本情况及综合评价材料需在学校公示。

4、笔试准考证领取及综合评价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安排将在长丰教育体育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此方案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6671331;监督电话:0551-66662313

附件:

1、长丰县2015年部分学校教师选调岗位

 

2、长丰县2015年部分学校教师选调报名登记表

3、长丰县2015年部分学校教师选调综合评价表

长丰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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