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15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递补公告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发布时间:2015-08-25 10:15:01[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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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小学语文岗位2(岗位代码:340826001014)一位考生(笔试座位号:10804714)在考察期间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根据《2015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依据考生考试成绩,经研究确定方正为拟参加体检、考察递补对象。特此公告。

 一、考察

(一)被考察对象须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与资格复审时出示的证件一致)。

2、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档案(含第二学历档案)。若毕业生档案管理单位要求被考察人员提供调档函调取档案,被考察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迅速到宿松县教育局人事股开具调档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此表若确认在档案中,无须单独提供)。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样表见附件1)。

5、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样表见附件2)。

6、已就业者须提供县级以上人社管理部门鉴证的、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被考察人员提供的证件及资料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2015826日下午6:00前送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未交,责任自负。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2015824日。

(二)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

(三)有关要求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体检时间安排于体检当天早上700(须空腹)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宿松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领取体检表。届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时未参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2、近期免冠正面彩色2寸照片1张。

附件:

1、宿松县2015年度招聘教师计划生育证明

2、宿松县2015年度招聘教师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宿松县教育局 

201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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