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秋季芜湖市鸠江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发布时间:2017-10-24 13:53:20[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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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秋季芜湖市鸠江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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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7】3号)文件精神,现就芜湖市鸠江区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受理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对象

户籍或单位(就读学校)在芜湖市鸠江区境内的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一)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其中以户籍申报的须街道审核确认,以单位申报的提供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毕业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3、国考人员必须已取得国考要求的相应学历。

4、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待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身体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体检项目,在鸠江区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现定为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和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其中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在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的东侧)。

(四)普通话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其他方面的要求:

(1)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规定执行。

(2)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要提供本人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3)参加国考人员须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网报的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

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网上报名时间

正式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4日,逾期网站关闭,不再受理。

(二)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显示“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非国考人员直接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后,按页面提示逐步完成网上报名注册。国考人员持有“中小学教师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直接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后,按照页面提示逐步完成网上报名注册。

2、选择“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认定机构,选择“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人事科”确认点。

3、申报人要认真仔细按要求申报,按上述要求选择认定机构及确认点,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仔细核对申报信息,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因选择及填写错误导致网上不能确认及审核的责任自负。

4、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时须严格按网上提示的要求自行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不得提供艺术照或大头贴之类。(证件照,后期体检与办证均用同版照片)。

5、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注:须填写本人联系号码);

6、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号、密码、电子邮箱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7、在网报结束之前,申报人可以在“网上申报”页面输入姓名、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自己填写的申请信息,若显示“信息提交成功,等待现场确认”为网报成功;若显示“您仅暂存了注册信息,未提交到注册机构,请及时提交”为网报失败,需修改完善申报信息重新提交,确认无误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

8、申报人自行下载打印(网上填写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3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并交相关部门鉴定、审核盖章。

9、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成功后,自行下载公告附件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报初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下载《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下载《安徽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填写好本人信息,粘贴好照片(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版本),携带本人身份证,申报初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在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或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任选其中一家体检中心),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到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前一天休息好,晚10:00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早晨要求空腹(其他注意事项请咨询医院体检中心)。

体检中心联系电话: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2676060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3909072;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5739236。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2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放弃。

2、现场确认地点: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人事科。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祥盛路商贸服务中心一号楼鸠江区人力资源市场四楼(市内乘17路、游1路公交车到鸠江区法院站下向北一站路左右可到)。

联系电话:0553-5864117。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用A3纸双面打印形成每张4页材料并签名);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材料1份,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所在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出具;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证明原件;其中,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第一页户籍页、第二页户主页和申报人页均需提供);向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相关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再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1份(贴照片),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8)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下载、打印的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现场确认时在确认点现场打开网页核对);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申请人自行粘贴好各类表格上照片,并另交1张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和其他材料照片同一版本2寸照片,在提交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复印件请统一使用A4纸。

联系人:葛老师、李老师、胡老师

电 话:0553-5864117

附件:1、《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

2、有关医院体检注意事项

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4、思想品德鉴定表

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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