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池州市市直学校选调教师33人公告 职位表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发布时间:2020-07-08 16:34:58[ 字体:   ]

2020年池州市市直学校选调教师33人公告 职位表由安徽教师招聘考试网整理发布,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bangjiaoshi)订阅安徽教师考试资讯。需要备考资料、政策答疑、考试交流群请加微信:15609680286

2020年池州市市直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做好池州市市直学校选调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

2020年池州市市直学校使用编制面向池州中心城区外选调教师33名,招聘岗位等信息于7月8日起同时在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http://czsjt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师德优良;

(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79年7月15日(含)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五)池州中心城区初、高中学校在编教师;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08:00至7月21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7月22日8:00前可随时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22日8: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7月22日12: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报考人员请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农业银行卡。

为确保招聘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23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1、池州市第一中学、池州市第十一中学专业技术岗位

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8月9日,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至8日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为确保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报考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直接进行专业测试。

(三)资格复审

报考池州市第一中学、池州市第十一中学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3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报考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应聘人员直接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以及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方式为无生上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合成

1、设笔试的岗位,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不设笔试的岗位,专业测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最终成绩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及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执行。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动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6-2317841(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0566-2023221(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6-2317860(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566-2088620(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