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第一中学面向高校公开招聘2021届优秀毕业生公告由安徽教师招聘考试网整理发布,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bangjiaoshi)订阅安徽教师考试资讯。需要备考资料、政策答疑、考试交流群请加微信:15609680286
根据安庆一中教育集团发展规划,拟公开招聘2021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5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的规定,现就安徽省安庆市第一中学面向高校公开招聘2021届优秀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本次学科招聘计划数为:高中语文2人,高中数学2人,高中英语2人,高中物理1人,高中化学1人,高中生物1人,高中音乐1人,高中美术1人,高中心理健康1人,高中信息技术1人,高中通用技术1人,高中体育1人,共计15人。
三、招聘对象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届毕业生(含公费师范生);
2、“双一流”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届毕业生;
3、其他普通院校硕士及以上2021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2021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通用技术学科岗位具备通用技术学科或高中理科类教师资格证)。若因防疫需要,获取证书时间可按照相关规定顺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愿意在安庆一中服务5年以上;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此次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安庆市第一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称招聘领导小组),成员为市教体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组、安庆一中。在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安庆一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
2021年1月30日--2月5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时须填写《安徽省安庆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1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另将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或学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个人简历、高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教务部门验证的大学就读期间成绩表、各类能证明个人能力的证书资料、近期全身生活彩照等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aqyzlsxq@163.com,文件名称为:姓名+应聘岗位(如:张**+ 2021届毕业生+高中语文),或通过手机皖事通平台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5 日24点整(以邮件或平台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3、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面试资格初审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时间、方式和具体工作安排,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信息等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于面试前现场提交与网络报名材料对应的原件供资格复审,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
(三)考察1、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安庆市教体局和安庆一中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细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四)体检1、体检对象的确定
考察合格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
具体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3、体检标准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