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巢湖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发布时间:2020-08-27 14:53:13[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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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0年度合肥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巢湖市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9月5日—9月6日,每天8:30~17:00

地点:巢湖市东风路小学阶梯教室(巢湖市团结路101号,从西大门进入)

三、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网上打印的资格复审表和笔试准考证(各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证明。其中:

(1)属于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非全日制2020年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目前尚未取得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可以提供由培养院校出具的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如不能提供,可以提交本人属于应届毕业生的书面承诺。上述考生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向巢湖市教育体育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如不能提供,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高校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报考专业不限岗位的除外)。

(2)属于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档案存放地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其中,毕业后曾有过工作经历(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工作经历中最后一次工作单位离职的有关证明材料(须注明具体离职日期),如果工作单位曾缴纳过社保的,还须提供社保参保的缴费明细表(参保证明)。

(3)属于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其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曾有过工作经历(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工作经历中最后一次工作单位离职的有关证明材料(须注明具体离职日期),如果工作单位曾缴纳过社保的,还须提供社保参保的缴费明细表(参保证明)。

(4)属于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伍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其中,退役后曾有过工作经历(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工作经历中最后一次工作单位离职的有关证明材料(须注明具体离职日期),如果工作单位曾缴纳过社保的,还须提供社保参保的缴费明细表(参保证明)。

(5)属于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或者属于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其中,属于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如果毕业后曾有过工作经历(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工作经历中最后一次工作单位离职的有关证明材料(须注明具体离职日期),如果工作单位曾缴纳过社保的,还须提供社保参保的缴费明细表(参保证明)。

(6)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字样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报考专业不限岗位的除外)。

(7)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或“服务基层项目”尚在服务期内的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隐瞒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合肥市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并记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二)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被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网上打印的资格复审表、笔试准考证及其他按要求需要提供的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等材料。被委托人须携带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的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每人80元的标准现场缴纳专业测试费(缴费方式为现金缴纳)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

(五)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场采取“安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方式进行核验。资格复审当天“安康码”为绿码,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四、专业测试时间、地点以《专业测试通知单》公布为准

五、咨询电话

0551—82185812(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1—82627509 (巢湖市教育体育局)

 

点击下载: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 (14.16 KB)
 

点击下载:附件4:书面委托书.docx (12.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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