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长丰县2015年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体检、考察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发布时间:2015-08-14 10:51:02[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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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就长丰县2015年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对象为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的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二、体检

1、体检时间: 2015820日上午。

2、体检要求:(1)标准:执行《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2)时间:上午730到长丰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集中采血。(3)体检费用自理。(4)考生须持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时交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两张。

3820日上午830未能按时报到参加体检人员,作自动放弃处理。

4、体检注意事项:(1)检查前一天晚8点后禁食、禁水;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勿多食易产气的食物(如牛奶、面食、豆制品等),勿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2)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女性不宜穿连衣裙和连裤袜,勿戴隐形眼镜;(3)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病的受检者,在检查时请向医师说明病情及服用药物的名称,体检当日正常服药;(4)检查当天待空腹检查(如抽血、上腹部B超等)做完后,方可进食;(5)怀孕或可能怀孕者,请先告知工作人员,勿接受放射线(如胸透、X光片、CT等)检查。

三、考察

1、由参加考察人员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2、由参加考察人员到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由毕业院校提供)出具参加考察人员个人工作或学习表现的证明材料。

3、由参加考察人员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未婚的出具未婚证明)。

以上考察材料请于820日下午下班前上交长丰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不能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它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丰县教育体育网上公示。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关于人事档案,体检通过后,请于825日前将档案转至我局(可提前到我局组织人事科开调档函)。我县在职在编教师无需调档,但需在按新任教师办理入职入编手续前,辞去原单位工作职务。

联系咨询电话:0551-66671050(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1-66671331(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长丰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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