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2015年招聘辅导员10人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发布时间:2015-05-07 10:00:38[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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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我校2015年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15年我校面向校内外招聘专职辅导员10名,其中非定向辅导员7-8名,定向辅导员2-3名。定向辅导员在辅导员岗位工作4年后根据工作需要需转至我校财务处、审计处、总务处(基建办)、图书馆、科技处等相关单位从事管理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中共正式党员(申报定向辅导员岗位者不作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高,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热爱学生工作,有吃苦奉献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善于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具备良好的社会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和信息技术等能力。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且为全日制普教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外校研究生在本科(第一学历)和研究生学习期间所读专业一般应为农学、教育学、公共管理学、思想政治教育、会计学(或审计学方向)、电气工程、建筑技术科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法学理论(知识产权方向)

()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须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门部长,学生党支部书记或学生工作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429日以后出生)。申报定向辅导员岗位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身心健康。

四、招聘要求

校内外会计学(或审计学方向)、电气工程、建筑技术科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法学理论(知识产权方向)专业毕业的研究生方可报考定向辅导员。录用人员按照安徽农业大学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辅导员岗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4年,在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或转岗。非定向辅导员服务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选聘到其他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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